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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大渡口区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大渡口区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大渡口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护理费每年从1月1日起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发。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九级4个月计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九级9个月计发。


大渡口区九级工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

4.工伤康复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8.伤残补助金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大渡口区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一、大渡口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6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5509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313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0574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27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3140元

(2)采矿业96743元

(3)制造业89966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0863元

(5)建筑业67918元

(6)批发和零售业8798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7665元

(8)住宿和餐饮业4856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5067元

(10)金融业129860元

(11)房地产业87315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6893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4920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6319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5841元

(16)教育127699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43140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3912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21249元

二、大渡口区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护理费每年从1月1日起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发。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九级4个月计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九级9个月计发。



该大渡口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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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我不服从。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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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这是您行使诉讼权利、寻求司法救济的重要途径。请务必抓住上诉期,认真准备上诉材料和理由,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增加在二审中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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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仲裁时效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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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赔偿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时效可中断、中止,劳动者要及时收集证据并在时效内申请仲裁。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工伤赔偿仲裁时效设定为一年,起算点是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期间若出现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况,仲裁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在实际情况中,劳动者遭遇工伤时,及时收集证据并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十分关键,这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如果在处理工伤赔偿仲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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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仲裁时效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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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赔偿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此期间可因主张权利、请求救济、对方同意履行而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也会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 2.劳动者遭遇工伤后,及时收集证据并在时效内申请仲裁至关重要。因为一旦超过仲裁时效,可能会丧失通过仲裁途径获得赔偿的机会,自身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3.为保障权益,劳动者应在发生工伤后第一时间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伤事实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记录等。同时密切关注仲裁时效,若出现时效中断或中止情形要保留相关证据。若对仲裁时效把握不准,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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