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上,张X要求XX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各项工伤赔偿共计70962元。原来,张X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但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张X委托了戴丽萍律师代理此案。
戴丽萍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专精于劳动工伤案件。她接手案件后,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结合工伤伤残等级、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为张X确定了合理的仲裁索赔数额。
在仲裁庭前调解阶段,一般律师可能会等待仲裁庭审,但戴丽萍律师深知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的重要性。她积极与对方代理人沟通协商,充分阐述己方主张及法律依据。她熟悉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规则,在这个关键时间节点,采取了积极推进协商的非常规策略。如果按照普通代理走冗长的仲裁庭审程序,不仅耗费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存在结果的不确定性。
最终,戴丽萍律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XX劳务有限公司于约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张X各项赔偿共计56000元,若到期未付则加付违约金2000元,且双方就本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该调解协议经仲裁委员会确认,具备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虽然张X没有拿到最初索赔的7万余元,但通过戴丽萍律师的努力,快速获得了5.6万元赔偿,且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付款期限及逾期违约金,借助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为赔偿款的顺利支付提供了司法保障。若公司到期未付,张X可依据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为张X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