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手中仅有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结果,对于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一头雾水,与XX劳务有限公司协商也陷入僵局。20XX年X月,张X找到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求助时,身心俱疲且不知维权之路该如何走。戴丽萍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劳动工伤案件占比约50%,有着丰富的工伤赔偿案件处理经验。戴丽萍律师深知这类案件中精准核算赔偿金额和有效沟通协商是关键,她没有急于进入仲裁程序,而是先仔细研究张X的工伤情况和相关材料。
距离张X情绪崩溃、可能放弃维权还剩10天。
第1天,戴丽萍律师完成委托手续,当晚加班加点梳理张X的病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材料,列出赔偿项目清单。
第2天,戴丽萍律师依据工伤伤残等级和相关法律规定,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确定合理的仲裁索赔数额为70962元。
第3天,戴丽萍律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
第4天,仲裁委受理案件后,戴丽萍律师收到对方代理人信息,开始积极沟通协商,阐述我方主张及法律依据。
第5天,戴丽萍律师与对方代理人进行了长时间的电话沟通,耐心解释赔偿项目和计算依据,争取对方理解。
第6天,戴丽萍律师再次与对方当面协商,强调张X因工伤所遭受的痛苦和损失,希望对方能够拿出诚意解决问题。
第7天,对方提出初步调解方案,戴丽萍律师认为赔偿金额过低,继续与对方进行博弈,坚持合理诉求。
第8天,戴丽萍律师根据对方新的调解方案,结合张X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双方继续协商。
第9天,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终于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初步拟定调解协议。
第10天上午,戴丽萍律师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核,确保协议内容完整、条款明确,保障张X的合法权益。当日下午,双方在仲裁委员会签订调解协议,XX劳务有限公司于约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张X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各项赔偿共计56000元,若到期未付则加付违约金2000元,且双方就本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
20XX年X月,仲裁委确认调解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因担心公司逾期不支付赔偿款,戴丽萍律师告知张X,若到期未收到赔偿款,可依据仲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安排为张X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有效降低了维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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