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X原本是昭通市昭阳区某某煤矿的一名职工。2013年9月28日,他在井下指挥工人作业时,不幸被突然倒下的顶木砸伤左大腿,诊断结果是左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这起事故被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昭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且未达到护理等级。煤矿已经为谢X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待遇报销后也都支付到了煤矿,但谢X只从煤矿拿到了1200元。
之后,双方就工伤保险待遇产生了争议。昭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煤矿支付谢X工伤保险待遇123958元。可谢X觉得这个赔偿金额不够,就向昭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煤矿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23809.67元。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煤矿为谢X补缴养老保险费,并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84516.50元(扣减已支付的2000元),同时驳回了谢X的其他诉讼请求。
但谢X和煤矿都不服一审判决,双双提起了上诉。谢X希望按5000元/月工资标准计算相关待遇,还要求煤矿支付后续治疗费及鉴定费;煤矿则请求改判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保机构支付,自己不承担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这时,程隆银律师登场了。他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多年来已经经办了200多起各类案件,在劳动工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程隆银律师接受谢X的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案件卷宗、仲裁裁决及一审判决,仔细核查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保险缴纳及待遇报销等相关证据。根据双方上诉诉求,他制定了针对性的代理策略,既要回应煤矿的上诉抗辩,驳斥其不合理主张,又要阐述谢X的上诉理由,争取合理诉求得到支持,还要维护一审判决中对谢X有利的结果。
在二审庭审中,程隆银律师结合案件事实、证据链及相关法律规定,清晰发表代理意见。针对谢X的上诉诉求,他客观阐述按5000元/月工资标准计算的合理性,指出煤矿持有工资花名册却拒不提供,应承担不利后果;同时强调后续治疗费是必然发生的费用,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应一并支持。针对煤矿的上诉主张,他逐一驳斥,明确煤矿虽为谢X缴纳了工伤保险,但社保机构报销的待遇已支付到煤矿,煤矿理应足额支付给谢X;而且谢X所受工伤是煤矿井下顶板安全事故,依据规定有权获得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煤矿的抗辩不成立。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程隆银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谢X得以足额领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遇到工伤纠纷不要慌,要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关键是要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收集好相关证据,合理提出诉求。
程隆银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在劳动工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正是因为多年的积累,让他在这起复杂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案件中,精准地找到了关键突破口,清晰地厘清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精准适用法律规定。他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让他在面对双方复杂的上诉诉求和争议焦点时格外从容。本案中他对细节的精准把握和有力的抗辩,正是他被评为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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