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张某某在案涉项目售楼处看中了一间商铺,当场就与被告南京XX公司签订了合同,还向XX公司支付了147万购房款。然而,当交房日期临近,被告却坚称张某某未付清全款,拒绝交付房屋。张某某这下可慌了神,自己明明已经付了钱,怎么会变成没付清呢?他多次与被告沟通,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朋友的推荐下,张某某找到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和冒某某律师。俞雯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在房产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她仔细研究了张某某的案件,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XX公司的收款行为是否能代表被告。如果XX公司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那么张某某就已经完成了付款义务。
为了证明XX公司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俞雯律师和冒某某律师开始了细致的调查。他们收集了售楼处的相关宣传资料、XX公司的销售行为记录等证据,还找到了当时在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经过一番努力,他们发现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的名义销售商铺,而且被告对XX公司的销售行为并未进行制止。这些证据足以证明XX公司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在法庭上,俞雯律师和冒某某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专业的辩论,向法官阐述了XX公司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张某某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同时,他们也考虑到疫情对施工进度的影响,以及张某某在付款过程中存在的不当之处,合理地提出了自己的诉求。最终,法院采纳了俞雯律师和冒某某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某某交付商铺,并在三十日内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这个案例给咱们提了个醒。第一,在购房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收款方的身份和权限,确保款项支付到正规的账户。第二,签订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如果遇到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生活中遇到法律纠纷别慌,咱们有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只要积极应对,总能找到解决办法。本文案例由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俞雯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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