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保险资格认定领域,常常会出现一些复杂的纠纷案件。就像本案中的某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却被区人社局认定不符合工伤情形,这让员工家属陷入了困境。而满林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家属成功解决了这一难题。
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1000件案件,尤其在工伤(工亡)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对工伤不予认定案件处理经验丰富。他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
证据体系构建
满林强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团队梳理案件。他指导委托人整理了七组核心证据,包括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及续订协议,证明工作时间岗位的考勤记录与说明,证明发病时状态的近亲属陈述与同事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为后续的法律论证和庭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法律要点聚焦
满林强律师紧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主张“突发疾病”应包括病情从轻微不适到恶化的连续性过程。该员工从发病到死亡全程未超48小时且病情发展具有连贯性,应认定“突发疾病”起始于工作时间岗位。
庭审策略实施
庭审中,面对某区人社局“员工已离开岗位,非在岗发病”的抗辩,满林强律师结合证人证言和通话记录等证据,强调“离开岗位是为及时就医的合理行为,未中断病情与工作的关联性”。同时,他援引立法目的,主张采用符合普通人认知的常识判断标准。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员工符合视同工伤情形,撤销了某区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某区人社局已启动重新认定程序。满林强律师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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