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执业至今,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下面就由他来分享几个真实案例。
案例一:带病投保被拒赔,律师巧辩扭转乾坤
冯某在业务员推荐下买了终身寿险,后来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高度残疾,找保险公司理赔。可保险公司以他投保时没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还解除合同。冯某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时,魏宪合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没证明已就健康事项具体询问,且冯某61岁,高血压常见,无恶意隐瞒证据。一审法院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魏律师继续围绕核心问题辩护。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举证不足,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支付125,745元保险金。
案例二:从“挂靠陷阱”到“胜诉回款”: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
xx公司和XXX司签了外架工程分包协议,完工结算后,XXX司没全额付款。XXX司称合同是挂靠人伪造印章签的,无效,让xx公司找挂靠人要钱。xx公司则认为合同有效,XXX司该付款。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XXX司应付款。XXX司不服上诉,二审xx公司提交证据,法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支付584313元工程款及利息。
案例三:离职前工伤遭拒赔,律师深挖规则扳回一局
原告为职工姬某缴纳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某11月27日工伤,被认定八级伤残。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拒付待遇。魏宪合律师代理原告起诉,主张当月缴费完成,保险关系有效。法院认为原告已缴费,不属于未参保,停保次月生效,撤销两被告决定,责令重新处理。
法律干货
1.保险理赔:买保险时,若保险公司未就健康事项具体询问,即便有常见疾病,也不一定算未如实告知。遇到拒赔,要积极收集证据维权。
2.工程合同:签订工程合同要仔细审查,保留好合同、结算单等关键证据。若对方以挂靠等理由拒付款,要据理力争。
3.工伤保险:了解社保业务操作规则,如停保是“本月办理,次月生效”。遇到工伤拒赔,可依据缴费事实和相关法律维权。
结语
这三个案例告诉我们,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只要有理有据,积极维权,就有可能扭转局面。魏宪合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帮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他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律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在法律的道路上,我们要相信专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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