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道路上发生人伤事故后,当事人心里那是七上八下的,都急切想知道到底是谁的责任,因为这关系到后续的赔偿等一系列问题。可这事故责任认定到底啥时候能出来呢?这是很多遭遇人伤事故的当事人特别关心的事儿。毕竟只有明确了责任,后续的处理才能顺利开展,大家心里也能踏实些。下面就来详细说说人伤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问题。
一、一般情况的认定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比如,小李开车和小王骑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小王受伤,交警到现场进行勘查后,如果不需要检验鉴定,那么一般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就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是涉及车辆性能等方面需要检验鉴定,那就得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后,再在五日内制作认定书。
二、特殊情况的认定时间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同样是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例如,小张撞人后逃逸,过了一段时间警方将小张和肇事车辆查获,那么就会在查获后的十日内制作认定书,如果有检验鉴定需求,也是按上述规则来。另外,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三、检验鉴定对时间的影响
检验、鉴定的时间也会影响责任认定的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假如一起人伤事故中,车辆的刹车系统需要检验,检验机构和交警约定二十日完成检验,但实际情况比较复杂,二十日无法完成,经过申请批准,最多可以延长到六十日。等检验结果出来后,再按照前面说的时间规则制作认定书。
四、获取认定书的方式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拿到认定书后,如果对结果有异议,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比如小赵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他就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
人伤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后,后续还有赔偿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处理。比如赔偿金额谈不拢怎么办,赔偿方式有争议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和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又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处理人伤事故后续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