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4月至5月间,L某虚构事由骗取W某104,664.8元,而他曾因诈骗罪被判处缓刑,此次犯罪发生在缓刑考验期内。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且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这使得案件内部关系如同乱麻,形成了复杂的困局。
明确案件定性
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的李吉强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300件,尤其擅长刑事案件。他接手此案后,首先明确案件定性。L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这是既定事实。
寻找辩护突破口
李吉强律师从多个角度寻找突破口。一是利用认罪认罚与坦白情节,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无异议,符合“坦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二是强调主观恶性与悔罪态度,L某因年龄、文化程度及经济条件限制未能退赔,但多次表示深刻忏悔,羁押期间表现良好。三是关注数罪并罚的量刑平衡,鉴于前罪已判缓刑,本次是漏罪,请求法院在数罪并罚时充分体现从宽政策,避免重复评价。
实现有效辩护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吉强律师的辩护意见。虽未完全采纳“降低刑期”请求,但在公诉机关建议基础上,充分考量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量刑结果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李吉强律师精准适用法律,让量刑较同类案件平均刑期降低3-6个月,平衡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保障了程序正义,为L某争取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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