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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发生刑事案件后,侦查机关往往要找犯罪嫌疑人亲属了解情况。有些案件,只有亲属了解情况。亲属的证言当然有证据效力。
20420次阅读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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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21425次阅读202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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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案件在调查中补充侦查后,依然不能认定这类这类犯罪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相关的检察部门和公安部门都应积极的收集案件的证据,存在事实证据不清或不足以处罚的,应立即释放这类案件当事人,按照我国的法律程序进行办理。
3396次阅读202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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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执行涉及到四个机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管辖。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管辖。审判阶段:人民法院管辖。执行刑罚:监狱机关管辖。
10117次阅读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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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分别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承担依法收集证据,提供证据,证明犯罪的职责和义务。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1、无罪推定原则;2、公诉案件由公诉方承担举证责任;3、自诉案件由原告方承担举证责任。
14613次阅读202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