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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查助力,诈骗罪指控缘何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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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695人看过
导读:当事人被控诈骗罪,案件核心争议是有无履约意愿与行为。律师调取大量书证、梳理沟通记录,指出行为人无非法占有目的,最终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审查助力,诈骗罪指控缘何被驳回?

在法律实务中,证据往往纷繁复杂,事实认定常陷入困境,许多看似板上钉钉的指控,实则隐藏着诸多疑点。杨勇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就凭借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深入挖掘,成功为一起诈骗罪指控案件的当事人赢得不起诉决定。

证据迷雾中的核心争议

2023年X月,当事人XX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指控其在商业推广项目中虚构资质、隐瞒履约能力,诱使对方付款后未完成服务。杨勇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案件,会见当事人后发现,核心争议并非“是否骗钱”,而是“是否具备履约意愿与行为”。这一关键判断为后续的证据审查指明了方向。

深挖证据还原真相

为了证明当事人积极履约,杨勇律师展开了细致的调查。他调取了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项目预算书、场地租赁合同、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广告投放凭证等大量书证,还梳理了长达数月的微信聊天记录与邮件往来。这些证据清晰地显示,XX始终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涉案款项全部用于项目实际支出,没有隐匿、转移或挥霍行为。

精准辩护说服检方

基于扎实的证据,杨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他指出,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本案中XX不仅未逃避责任,反而多次主动协商延期履约。合同未能完全履行是因为市场环境突变及第三方合作方违约,属于商业风险。控方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符合刑事证明标准。此外,杨勇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申请召开不起诉听证会,并引用相关政策精神,强调本案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最终,2024年X月,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XX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本案本质上是经济纠纷。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杨勇律师在证据审查和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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