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胡X被山东省XX县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若罪名成立,将面临严重刑罚。此时,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的陈青友律师接受委托,为胡X辩护。陈青友自2017年执业,处理过上千件刑民案件,是律所刑辩团队带头人。
精准锁定争议焦点
接受委托后,陈青友第一时间全面阅卷,细致梳理证据。他围绕核心事实、证据效力和法律适用深入分析,锁定关键争议焦点:胡X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结合在案书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他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胡X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符合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
多维度辩护扭转乾坤
庭审中,陈青友提出核心辩护意见,认为胡X的行为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他就争议焦点与公诉机关充分质证和辩论,全面阐述观点。同时,他对涉案数额细致质证,法院将指控的37万元核减为36万元。在案件办理中,他积极沟通协调,推动胡X亲属退赔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
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定胡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陈青友律师从多维度展开辩护工作,成功实现罪名改判与轻刑处罚,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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