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实劳动关系下的工伤认定维权案里,卓玛律师实现了从一审败诉到二审胜诉的逆转。
证据补强出击
在二审中,她提交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新证据,有力证明建筑公司知晓并认可工伤事实。同时,指出证人杨XX(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亲属)一审证言存在矛盾,使其证言客观性存疑。卓玛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超500起案件,在证据处理上经验丰富,精准找到了对方证据的漏洞。
法律适用博弈
卓玛律师巧妙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明确“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她抓住建筑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李XX受伤非因工作原因这一关键,主张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这种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展现了她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素养。
事实论证反击
结合医学常识和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卓玛律师说明李XX因内伤延后就医的合理性。同时强调仲裁裁决已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程序合法。通过严谨的事实论证,有力回应了对方质疑,为二审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卓玛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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