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未愈可赔偿吗
工伤未愈可进行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总之,工伤未愈期间,相关赔偿权益应依法得到保障。
二、工伤未愈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未愈时,赔偿按不同情况确定。医疗期内,职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医疗费方面,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范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若评定伤残等级,停发停工留薪待遇,按伤残等级享受待遇。如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难以安排工作的,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的,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未愈赔偿协商不成法律途径如何走
工伤未愈赔偿协商不成,可按以下步骤走法律途径:
首先,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认定为工伤后,伤情相对稳定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拿到鉴定结论后,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提交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了解了工伤未愈可进行赔偿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能否兼得,如果职工在工伤事故中还存在第三方侵权,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赔偿事宜。另外,工伤复发后又该如何申请赔偿,后续的治疗费用和待遇等问题也需明晰。若你对工伤未愈赔偿的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惑,或者在实际处理工伤赔偿过程中遇到难题,别让疑问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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