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交易中中介隐瞒情况怎么办
在房屋交易中,若中介隐瞒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做法:
保留证据:收集能证明中介隐瞒情况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书面文件等。
协商解决:与中介沟通,指出其隐瞒行为,要求退还已支付的中介费,并承担因隐瞒造成的损失。
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或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诉讼:若损失较大,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中介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交易中买家违约该赔多少
房屋交易中买家违约赔偿数额需分情况确定。
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通常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比如合同约定买家违约需支付房屋总价20%的违约金,那么买家违约时就应按此比例赔偿。不过,若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卖家可要求买家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因买家违约导致卖家多支付的中介费、利息等;间接损失如房屋价格下跌造成的差价损失等。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来判定赔偿数额。
三、房屋交易中卖方违约要付什么中介费
根据《民法典》中介合同章节及实务规则,卖方违约时中介费的承担需分两种核心情形:
一、中介已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买卖双方签署有效合同)
依据《民法典》第963条,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此时卖方违约导致交易终止,不影响中介报酬请求权——因中介核心义务(促成缔约)已完成。
若中介合同未明确报酬分担,通常由买卖双方按约定比例或平均分担(媒介服务性质);若约定由卖方单独承担,则卖方需全额支付约定中介费。
二、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仅达成意向未签约)
依据《民法典》第964条,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但可按约定主张“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如带看成本、材料制作费等)。此时卖方违约的,需承担中介已实际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而非全额中介费。
关键提示
最终责任以中介合同约定为准(约定优先于法定),若合同明确“交易过户完成才支付全额中介费”,则卖方违约未过户时,中介仅能主张部分报酬或必要费用。建议结合具体合同条款与中介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当面临房屋交易中中介隐瞒情况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可追究中介的责任外,还有一些后续问题需关注。比如,若因中介隐瞒情况导致交易合同存在问题,合同的效力如何界定,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因中介隐瞒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了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否也能要求中介赔偿。这些问题在实际处理中都较为复杂。如果您在房屋交易中遇到中介隐瞒情况,或者对后续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别让难题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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