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房算不算个人的房产
贷款房一般算个人房产。在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产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即使房屋存在贷款未还清情况,也不影响其成为房屋所有权人。不过,因贷款银行对房屋享有抵押权,在贷款还清前,房屋处分权受限。若购房者未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银行有权行使抵押权,通过拍卖、变卖房屋来优先受偿贷款本息。所以,贷款房本质上属于购房者的个人房产,但在贷款未还清时,房屋处于抵押状态,其权利行使受一定限制。
二、贷款房在法律上怎样界定归属权
贷款房归属权界定需分多种情形。若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夫妻共有。
若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若父母出资参与贷款买房,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通常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房屋归该子女;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推定为对夫妻双方赠与。
三、贷款房加名在法律上有何规定
贷款房加名需先明确,房产有抵押时加名受限,因为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需经抵押权人同意。一般实践中,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出于风险考量,通常不会同意在贷款未还清前加名。
若贷款还清,加名则相对简单。夫妻间加名,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视为婚内财产约定,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加名后另一方成为共有人。非夫妻间加名,通常视为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赠与完成后,受赠人获得相应产权份额。若加名时未约定份额,一般视为共同共有。
在探讨贷款房算不算个人的房产时,除了最基本的判定,还有一些相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若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即便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对房产拥有一定权益,在离婚分割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都有权要求补偿。另外,若贷款人在还贷期间不幸离世,其继承人在继承房产的同时,也需承担剩余的贷款债务。如果您对贷款房的产权界定、权益分配以及债务承担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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