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的售卖能否被追回
安置房售卖后能否被追回需分情况判断。若安置房已取得完全产权,买卖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有效,卖方一般不能追回房屋,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若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卖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安置房未取得合法产权或不符合交易条件,如限制交易期限未届满,此时买卖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卖方可以追回房屋,但需返还购房款并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买方损失。此外,若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法定情形,也可依法追回房屋。
二、安置房售卖后买家权益受法律保护吗
安置房售卖后买家权益是否受法律保护,需分情况判断。若安置房有完整产权且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依法签订合同,买家权益受法律保护。合同生效后,买家依约支付购房款,有权要求卖家按约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若安置房无完整产权或交易受限制,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此时买卖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但合同无效不意味着买家权益完全不受保护,买家可要求卖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相应损失。所以,购买安置房前,买家应核实房屋产权状况和交易限制,降低交易风险。
三、安置房售卖后卖家违约买家有何法律保障
若安置房售卖后卖家违约,买家可依《民法典》等法律维护权益。若合同有效,买家可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买家可要求卖家按约定支付。若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买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
买家也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卖家拒绝交房、过户,买家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强制过户。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家可要求解除合同,卖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包括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
买家需及时收集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以便维权。
在探讨安置房的售卖能否被追回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涉及到诸多相关方面。例如,若安置房售卖过程中存在合同欺诈、显失公平等情况,即便房屋已完成交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也可能有追回的可能。另外,若售卖的安置房产权不完整,存在共有人未同意等情况,也可能导致售卖被判定无效从而被追回。安置房售卖后的追回问题受多种因素影响,情况较为复杂。如果您对安置房售卖追回的具体条件、法律程序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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