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机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机构赔偿项目主要有这些:
1.医疗救治方面: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只要符合诊疗、药品和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基金一般会全额买单。
康复费:工伤职工去签了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做工伤康复,符合规定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来付。
2.停工留薪期方面: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单位按月发放。
3.伤残方面(构成伤残时):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以一定月数本人工资支付,像十级伤残是7个月工资。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如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90%。
生活护理费:评定伤残且确认需生活护理的,按自理程度分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4.工亡方面(因工伤死亡时):
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特定亲属。
二、工伤保险赔偿后还能主张其他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赔偿后仍有可能主张其他赔偿。
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可依《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比如交通事故致工伤,除享受工伤待遇,还能要求肇事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但有些赔偿项目会遵循补差原则,即已获工伤保险支付的部分,侵权人不再重复赔偿。例如医疗费,工伤保险支付后,若未达实际花费,可要求侵权人补足差额。
此外,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工伤职工权益受损,职工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需注意具体案件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判断能否主张及主张的范围。
三、工伤保险赔偿后能再要求民事侵权赔偿吗
工伤保险赔偿后,在特定情况下能再要求民事侵权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当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时,职工可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就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的差额部分要求第三人赔偿。比如医疗费,若工伤保险已赔付,而侵权人还需赔偿实际发生的、超出工伤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等。
但需注意,重复赔偿项目一般遵循补差原则。例如,停工留薪期工资,若工伤保险足额支付,侵权赔偿中该项目不再重复赔偿。此外,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工伤赔偿中通常没有,侵权赔偿则可能存在。具体能否主张及赔偿范围,要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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