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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地区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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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1 · 1792人看过
导读:烟台地区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按实际发生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30至50元;交通、食宿费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付;护理费依护理等级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规定。赔偿数额依伤残等级、本人工资等确定,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
烟台地区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烟台地区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烟台地区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各项费用标准

1.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支付,职工因工伤治疗所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都按实际花销予以赔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每人每天在3050元的范围内。

这是为了补贴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开销。

3.交通、食宿费: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确保职工因工伤就医、复查等产生的合理交通及食宿费用得到补偿。

4.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保障职工在停工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

5.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依据护理等级确定,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赔偿数额确定及咨询

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本人工资等因素确定。

若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

二、烟台地区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烟台地区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一般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三、烟台地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烟台地区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实报实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例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工伤,前者为4个月,后者为8个月。

此外,还有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才有)、生活护理费等,根据不同情况按相应标准支付。具体赔偿需结合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及本人工资等综合确定。若有需要,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烟台地区工伤赔偿标准涵盖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多项内容。在实际工伤赔偿中,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停工留薪期的时长如何准确判定,这关系到职工能获得多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另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不同伤残等级下的具体计算方式可能较为复杂。如果你对烟台地区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数额确定、各项费用细节或者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问,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帮你明晰工伤赔偿的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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