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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工伤护理费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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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7 · 1393人看过
导读:工伤护理费支付主体依情况确定:停工留薪期内需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大部分不能自理(40%)、部分不能自理(30%)三等级给付;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含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我国规定工伤护理费谁支付

一、我国规定工伤护理费谁支付

工伤护理费支付主体分情况而定。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包括护理费在内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我国规定工伤认定书到哪领取

工伤认定书一般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并送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领取地点通常是作出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三、我国规定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当我们明确我国规定工伤护理费谁支付之后,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标准,通常会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如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对应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三个比例;二是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护理费将由单位全额承担,而非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您正面临工伤护理相关的疑问,比如具体护理等级如何认定、护理费申领需要哪些材料,或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支付条件,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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