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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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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0 · 1760人看过
导读: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定情形下可撤销。如因重大误解,像看错房屋面积;一方以欺诈手段,如卖方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等致合同显失公平。撤销权行使期限不同,一般一年内,重大误解九十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则撤销权消灭。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撤销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撤销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在法定情形下可以撤销。 依据《民法典》规定,若存在重大误解,即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合同,误解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例如,把房屋面积看错而签订合同。 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受欺诈方有权撤销。像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受胁迫方也可请求撤销。 此外,若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同样能申请撤销。 撤销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房屋买卖合同未支付款项能否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未支付款项,一般不会直接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需符合法定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未支付款项不属于上述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不过,未支付款项构成违约。若合同有约定付款时间,买方未按时付款,卖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付款义务等。若买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付款,卖方还可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诉讼请求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常见诉讼请求如下: 1.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如卖方交付房屋、买方支付剩余房款等。 2.解除合同:当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守约方可请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违约方需返还已付款项及利息。 3.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以弥补自身损失。 4.赔偿损失:除违约金外,若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超出部分的损失,如房屋差价损失等。 5.办理过户登记:卖方拒绝或拖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买方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卖方协助办理。 6.返还房屋:若买方未依约支付房款,卖方有权请求买方返还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撤销呢?答案是在符合一定情形时是可以的。比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等。当出现这些可撤销情形时,合同撤销后,双方需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若一方因撤销合同遭受损失,有过错的一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若你对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能否撤销、撤销的具体流程以及后续财产处理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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