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来承担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费用,首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但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该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后,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算、支付鉴定费用。职工或其近亲属只需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配合鉴定程序即可。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应由其承担的鉴定费用,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义务,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职工工伤认定费用由谁来承担
职工工伤认定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调查核实等费用,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但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费用则需先由职工一方垫付,后续根据认定结果按规定处理。
三、职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职工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确定。
首先是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若造成伤残,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五级、六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在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支付的相关事宜中,我们了解到了一般的支付规则以及用人单位未缴费时的处理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职工可能还会面临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如果申请鉴定后对社保经办机构核算的费用有异议该如何处理?或者在通过劳动仲裁维权时,具体需要准备哪些详细材料?这些问题都可能影响职工能否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一一解答,让你明晰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支付过程中的各种情况,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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