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事故怎么认定
如有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幸发生意外事故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之相关规定,已被医学确诊、鉴定患有职业病的情况,其工作所在的单位必须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鉴定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向统筹区域内的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雇主未能按照本条规定的期限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种情形下,本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该名员工或者其近亲家属、工会组成员,即有权于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鉴定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12个月之内,直接向作业场所所在地的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内容如下: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包括尚处于事实劳动关系阶段的情况)的证明资料;
(三)经过医师出具的医疗诊断报告或者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提交给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伤认定申请表》,还须载明事故发生的具体日期及地点、事件的原因以及对员工造成伤害的程度,这也是进行工伤处理和统计分析必不可少的基本信息。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事故赔偿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在工伤事故中,赔付款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因治疗工伤而产生的医疗支出与康复费用;
其次是对于丧失部分或全部生活自理能力的劳动者,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权威认证所确定的生活护理费用;此外还涉及到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金以及针对一至四级伤残员工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等项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倘若员工作业期间遭遇意外状况或者不幸被诊出染患职业病,则相关用人单位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在此情况下,该员工或者其合法代理人、工会组织的代表有权在接下来的十二个月内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员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件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报告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表》中亦须详细记载事故的具体经过、发生原因及其所造成的损害程度,为后续的工伤处理及统计分析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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