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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房合同中介费是否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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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7 · 3155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解除租房合同中介费是否退回相关的法律规定。
解除租房合同中介费是否退回

一、解除租房合同中介费是否退回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中介撮合签订租赁合同,如果不是因房屋中介原因解除租赁合同的,不能要求退回中介费。如果是中介原因造成的,可以要求退回中介费。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房东是否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三、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是否需要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需要解除。

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合同就会终止,终止的租赁合同不需要解除,在租赁期限内,有可解除的情形时,才要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解除租房合同中介费是否退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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