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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工伤赔偿合同的时效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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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692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撤销工伤赔偿合同的时效怎么界定,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撤销工伤赔偿合同的时效怎么界定

一、撤销工伤赔偿合同的时效怎么界定

工伤赔偿合同有可撤销的情形时,撤销合同的时效一般是一年,从撤销情形出现或者终止时开始计算,超过5年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有可撤销的情形时,撤销权行使期限一般是一年,从撤销情形出现或者终止时开始计算,超过5年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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