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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地突发疾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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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6197人看过
导读:农民工在工地出现意外,可以认定为工伤,向单位索要工伤赔偿,用人单位要先给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确认劳动能力和工伤等级,再按照相应的工伤等级支付工伤的赔偿款,这部分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农民工工地突发疾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一、农民工工地突发疾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作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没有工伤保险怎么赔偿的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上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农民工在工地突发疾病死亡是算工伤的,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出现事故之后,工伤赔偿款是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的,要给受伤的员工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已经缴纳过工伤保险的,这些赔偿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单位不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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