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金融诈骗罪 > 票据诈骗罪 > 票据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金融票据是可流通转让的信用支付工具。广义的金融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狭义的金融票据仅指汇票、本票和支票。作为一种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金融票据具有有价性、物权性、无因性、要式性等特点。有价性即金融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钱为目的;物权性即占有票据就享有物权,持票人可以依法向票据债务人行使请求权;无因性即持票人出示票据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对取得票据的原因不负证明责任;要式性指票据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由于金融票据具有上述特点,使用金融票据可以使资金使用效益大大提高,加速资金周转,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规范商业信用,还可以减少现金使用,节省流通费用。因此发展金融票据业务已成为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但是,金融票据的上述特点也使违法犯罪分子出于贪利目的而想方设法利用票据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日益突出。这类犯罪往往是在金融票据的流通和使用过程中进行的,因而它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更影响了金融票据的信誉,妨害了金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破坏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下六种行为方式: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则不构成此项犯罪。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这种情形是指利用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行为。这里所说的“作废”的票据,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使用的票据,它包括《票据法》中所说的过期的票据,也包括无效的以及被依法宣布作废的票据,还包括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作废的票据。同上述第一种情形一样,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也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已经作废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备支配权利的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冒用”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指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获取的票据,如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的票据,或者明知是以上述手段取得的票据,而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二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或者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三是指用他人委托代为保管的或者捡拾他人遗失的票据进行使用,骗取财物的行为。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这里所说的“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是指票据签发人在其签发的支票上加盖的与其预留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处的印鉴不一致的财务公章或者支票签发人的名章。“与其预留印鉴不符”,可以是与其预留的某一个印鉴不符,也可以是与所有预留印鉴不符。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是票据的当事人之一,是依法定方式制作汇票、本票并在这些票据上签章,将汇票、本票交付给收款人的人。出票人签发汇票、本票时,必须具有可靠的资金保证。这里的“资金保证”,是指票据的出票人在承兑票据时,具有按票据支付的能力,它既包括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又包括出票人从出票时起就具有支付能力。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根据《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票据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实施票据诈骗的前后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策划、商量对策、充当内应,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帮助的,应以票据诈骗共犯论处。这是因为,进行票据诈骗活动实现其非法骗取他人财物的意图,往往离不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犯罪分子提供企业帐号、联行行号及密押等信息。还应注意的是、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不能一概而以票据诈骗共犯而论。例如,因自己的利用职务之便的主要行为,造成了本单位的经济损失的,此时应当按照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定性。只有因其帮助行为在造成了除自己所在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经济损失的,以及不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利用职务之便而侵吞、诈骗的,才以本罪共犯处罚。但无论以何罪处罚、都应从重处罚。如果在进行此种犯罪的过程中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如受贿的,则按牵连犯从重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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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27:29

想了解,小孩的抚养权给了女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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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孩的抚养权给了女方,首先不要过于焦虑。可以尝试和女方进行友好沟通,协商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保持和孩子的亲密联系。其他方面,如果发现女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比如虐待孩子等,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再次强调,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尽量以和平的方式处理,避免对孩子造成伤害。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14:21:25

你好老公前妻见孩子几个月给孩子灌输不好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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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电话沟通你的的事情

2026-06-04 12:39:52

我谈了对象,想结婚,但是家里现在不同意了,非要我在他们和我对象中选一个,说如果选我对象就给他们养到我24岁的24年的抚养费,到时候就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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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人生大事,父母的意见很重要,但你也有自己的选择权。父母要求你支付抚养费这种做法,从法律角度讲是不合理的。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不存在这种“选择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你可以尝试和父母好好沟通,表达你对这段感情的认真态度,以及你对未来生活的规划和信心。如果沟通有困难,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心理咨询师,来缓解家庭矛盾。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12:19:03

孩子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想了解:迁户口是否需要监护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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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迁户口一般需要父母双方同意,因为孩子属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有权决定孩子的户口迁移等重要事项。如果父母离异,通常需要有抚养权的一方同意,并提供相应的抚养权证明。迁户口需要准备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的身份证等证件。具体流程是先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了解当地的详细要求和流程,然后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提交申请。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12:17:06

父母离婚,迁孩子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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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需双方协商一致。首先,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一般随抚养方迁移户口。其他情况下,需提供离婚证明、孩子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再次,若一方不同意,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户籍政策,确保流程顺利。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11:09:16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抚养费是对方要多少就给多少 还是法院有判断标准

最近回复:

抚养费的确定会考虑到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不是对方要多少就给多少。

2026-06-04 09:55:54

我该如何计算女方怀孕后男方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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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终止妊娠,按照实际损失核算,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如果孩子正常出生,要按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2026-06-04 09:43:26

孩子上大学前夫不付费能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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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子女上大学后,父母是否支付抚养费分情况而定,未成年或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父母有支付责任,可起诉要求支付;成年且能独立生活的,父母无给付法定义务。起诉需准备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一般子女成年且能独立生活,父母便无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不过,若子女上大学但不满18周岁,父母有支付抚养费的责任,可通过起诉要求前夫支付。即便子女已满18周岁,若因客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像身体残疾等导致无独立生活能力,也能起诉要求前夫承担费用。起诉时,证据至关重要,要准备能证明自身情况及费用支出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6-04 09:41:20

想了解,父亲不给孩子抚养费算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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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签书面协议去民政局30天冷静期后领证。诉讼离婚去法院证明感情破裂。婚后财产均等分割,婚前各归各人。出轨家暴可主张损害赔偿。孩子抚养按最有利原则判决。

2026-06-04 09:38:15

离婚时过错方给多少抚养费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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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过错方支付抚养费与过错无关,而是由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决定。这体现了法律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确保子女生活和教育不受父母离婚影响。 2.抚养费数额确定有明确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多个子女可适当提高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则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及上述比例。特殊情况可调整比例。 3.给付方式可协商,如按月、季、年支付或一次性给付,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后续情况变化还能请求变更数额。 建议:父母双方应优先协商抚养费问题,充分考虑子女利益。若协商困难,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同时,当情况变化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变更抚养费,保障子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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