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日期2023年3月27日2\\\\\\\,第一次合同续签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3\\\\\\\?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且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此,3月27日合同到期后,您仍在正常上班,公司未提出异议,可视为自动续签。公司后续提出降薪要求,您未同意,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1(工作年限+1个月工资),具体数额需根据您工作年限和月工资计算。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