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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 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 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材料。 2、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改制而引起的著录项目变更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3、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惟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共同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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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申请要分两步走: 步骤一: 准备材料: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说明文档。 4、程序。 注意的是:1、所需要的4种材料,按照上述1234的顺序排列,不要装订,用夹子夹好,即可送去版权登记大厅办理。 材料初审不通过,会被打回,红字是说明,请务必按照红字的规定来准备。 2、文档中要保持软件名称统一。 步骤二: 大厅办理步骤:1、取号-初审-初审通过。 2、取缴费号。 3、缴费。 4、收据自己保留,拿缴费通知书换取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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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辖方面,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商标权属纠纷案件: 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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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失效后,对于商标代理人的要求基本上无强制性要求,但是对于现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作为代理人接受委托代为申请商标的,应具备商标的基本检索、分析能力,并熟悉商标申请流程,熟悉商标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能提供后续复审、续展、维权、预警等知识和能力的专业能力,建议寻求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作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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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办妥了实审请求手续,申请将进入实审程序,专利局会发给申请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如果申请人没有办妥实审请求手续,那么专利局则等待申请人办理实审请求手续;从申请日起满三年,申请人未提出实审请求的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进入实审程序的申请将按照进入实审程序的先后顺序等待实审。 在实审中,审查员将在检索的基础上对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是4个月)。 发明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或者经申请人修改和陈述意见后消除了缺陷的,审查员将制作授权通知书,申请按规定进入授权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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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可以出资。 从登记角度看,对于知识产权出资的审查与核准一般侧重于4个方面,即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要具备确定、现存、可评估、可转让的特点。 因此,申请人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时,要确定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4个要件的要求,即确定性、现存性、可评估性、可转让性。 确定性是指用于知识产权出资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的现实对象。 也就是说,标的物应当明确、具体,不能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概念。 现存性是指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是事实上已经依法获得的知识产权,而且出资者对该知识产权依法享有处分权。 可评估性是指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具有能够通过客观评价予以确认的具体价值,即可以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 如果无法通过客观评价确认具体价值,无法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则该知识产权不能用于出资。 可转让性是指为了使公司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应适合独立转让,即权利可以发生独立、完整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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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阶段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 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 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 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 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3.授权阶段 ⑴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⑵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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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是由商标持有人申请后,由相关部门做出的,没有时间规定。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五条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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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是省级荣誉,“著名商标”有益于企业扩大商标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许多著名商标企业纷纷通过申请“著名商标”来推动企业制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 同时,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给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将著名商标列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执法活动。 著名商标是向当地所在市工商部门进行申请认定,对申请认定的商标在使用时间长短、知名度、销售范围、销售量、营业收入、纳税情况及商标管理制度等均有所要求,但是各省对前述要求均有所不同,应具体参考当地省著名商标管理办法。 例如广东著名商标认定参考《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