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分类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工程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噪音、灰尘等问题对周围居民造成干扰在所难免,因此居民与施工方产生纠纷的,有以下解决方式。 一、已经发生纠纷了的,施工方一方面应当积极采取解决措施,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但实际中也要防止一些居民基于不合理的要求进行过度维权、阻碍正常施工进行的,因而增加成本。 因此必要的安保措施应当做好,安装监控、加强保安等。 二、施工方应当采用先进的设备,尽量减少噪音、扬尘等对居民的影响,并与业主协商,相互谅解,可通过村集体、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与居民沟通、协商,此过程施工方应当要展示出其诚意。 三、施工方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与配合,发生纠纷应当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出面进行调解。 为尽量避免这一类纠纷的发生,在施工前应当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提前与居民沟通、协商,对施工中可能产生但又不能避免的情形,应当向居民解释清楚,并应当做好防护措施,以求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可以。 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分担是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开看。 无论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 如果是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可以。 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可以。 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 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