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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律视频

  • 以部分虚构事实起诉是虚假诉讼吗 00:57

    以部分虚构事实起诉是虚假诉讼吗

    以部分虚构事实起诉如果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也是属于虚假诉讼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1441次播放 2023.06.06
  • 私刻公章罪怎么处罚 00:50

    私刻公章罪怎么处罚

    伪造国家机关的公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家玲律师 刘家玲律师
    502次播放 2022.08.24
  • 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有什么区别 01:20

    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有什么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聚众斗殴罪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 2、情节要求不同。聚众斗殴罪不要求情节严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要求情节严重,必须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否则不构成犯罪。 3、二者犯罪方法不同。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方法一般是暴力方法,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除了暴力方法外,还可以是非暴力方法。

    杨雷兵律师 杨雷兵律师
    1375次播放 2022.06.15
  • 假释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有哪些 00:54

    假释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有哪些

    两者的区别有: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是针对已经被法院判决的;而保释还是在法院判决前,即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 2、期限不同; 3、适用的条件不同; 4、适用的机关或者说决定的机关不同。前者一般是由监狱提出,报法院批准。

    刘家玲律师 刘家玲律师
    924次播放 2022.06.15
  •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有什么规定 01:11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有什么规定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刘欢律师 刘欢律师
    1428次播放 2022.06.15
  •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如何鉴别 01:11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如何鉴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刘欢律师 刘欢律师
    536次播放 2022.06.15
  •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有什么区别 01:11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有什么区别

    正当防卫必须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另外,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不构成犯罪,而防卫过当需要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刘欢律师 刘欢律师
    827次播放 2022.06.15
  • 法院如何处理回避申请 01:39

    法院如何处理回避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根据第三十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339次播放 2022.06.09
  • 对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01:37

    对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1、民事案件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因此,民事判决终审后,当事人仍旧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2、刑事案件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3、行政诉讼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474次播放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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