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全部分类

民间借贷法律视频

  • 民间借贷多少才会坐牢 01:31

    民间借贷多少才会坐牢

    一般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犯罪,不会坐牢。 但在实际的操作中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如涉及非法集资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手段,向不特定的人群进行集资的,有可能会涉嫌非法集资罪;涉及诈骗的,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拟事实隐瞒真相,以借贷形式骗取公私财物,涉嫌诈骗罪。 对于民间借贷的纠纷,还有一种情况可能会坐牢。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胜诉了的,经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还钱但还是不还的,拒不履行判决的,可能涉嫌刑法规定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因此,对于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不涉及刑事犯罪的,是不会坐牢的。

    敬雯婧律师 敬雯婧律师
    519次播放 2022.06.08
  • 如何界定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01:24

    如何界定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资金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或其他骗取集资款的手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大量募集资金的行为。 该行为严重的将导致刑事处罚。 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和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民间借贷法律给予有限度的保护。 简单的说,民间借贷一般是一对一的。 非法集资是面向不特定对象开展的。

    敬雯婧律师 敬雯婧律师
    1246次播放 2022.06.08
  • 企业之间允许相互借款吗 02:15

    企业之间允许相互借款吗

    有条件允许。 理由如下:一般认为融资贷款业务涉及金融许可制度,不具有贷款经营范围的企业是不能从事放贷业务,故企业之间借贷为违法行为。 但是从大量实践中,由于金融(机构)条件高、审批慢,导致企业因临时资金短缺而无法及时从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民间借贷便提供了便捷渠道,故由于形势变迁,从法律上由绝对不认可到逐渐相对认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对于企业之间相互借款,属于有条件允许。

    敬雯婧律师 敬雯婧律师
    1449次播放 2022.06.08
  • 民间借贷中没打借条或借条丢失的怎么办 02:06

    民间借贷中没打借条或借条丢失的怎么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生活中,作为债权人借款没有打借条,或者打借条后来丢失了,先不要急着向法院起诉。 注意,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无法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打官司风险很大,甚至可能会败诉。 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补救: 1、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2、引导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这时你大可从容地通过短信、微信与债务人沟通,引导债务人承认借贷关系同时还可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还款条件可放宽。 3、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4、电话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最后,以上几种方式取得的证据尽管是间接证据,加上双方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敬雯婧律师 敬雯婧律师
    871次播放 2022.06.08
  • 民间借贷利率应符合什么条件 01:47

    民间借贷利率应符合什么条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在民间借贷约定利息中,利率在24%以下的民间借贷,其利息应受法律强制力之保障,而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认定为无效实,债务人可以债权人不当得利主张返还。 其中24%~36%之间的债权并无请求力,但约定也并非无效,只是当债权人请求给付时,债务人若拒绝给付,债权人并不得通过诉讼强制债务人履行而已。 假如债务人仍旧履行了该部分利息,且债权人实际接收了,债务人就不能再以不当得利要求债权人返还了。

    敬雯婧律师 敬雯婧律师
    1258次播放 2022.06.08
  •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03:00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借款纠纷起诉需要的资料有: 1、起诉状。 应按照被告的人数加一份提供。 起诉状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起诉人签名等内容。 2、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 (1)原告系公民的,应提供原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原告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证明主体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所函,律师证原件、复印件。 (4)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原告不能到法院起诉的,应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的材料,该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为外文本的,应附中文译本。 3、相关证据材料,应按照被告的人数加一份提供复印件。 (1)书面的借款合同; (2)借据(欠条)、收条; (3)银行转款证明; (4)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 (5)债权相关的担保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6)存在关联诉讼的,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郑晓龙律师 郑晓龙律师
    1365次播放 2022.06.07
  • 民间借款可以起诉吗 02:11

    民间借款可以起诉吗

    民间借款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者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 首先,要明确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被告完整的身份信息和住址;最后,起诉时,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等材料,民事起诉状要包括原、被告完整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郑晓龙律师 郑晓龙律师
    1378次播放 2022.06.07
  • 民间借贷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02:08

    民间借贷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大家都知道,法院法庭审理时,需要当事人双方阐述自己的观点,相互质证,推动庭审程序的进行,那么如果被告不出庭会怎样呢?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不出庭的,并不影响案件进行下去,法院会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在此过程中,被告不出庭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答辩和举证的权利,例如说有的被告明明已经偿还了部分借款以及利息;或者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可以直接在本金内扣除的意见都不能直接、清楚的向人民法庭陈述,导致自己的权益得不到维护。 在此,律师建议:得知自己被起诉后,及时向人民法院了解基本情况,可以积极的与对方和解,即使无法达成和解,也应该积极的应诉,按时出庭,向法院陈述自己的意见,并且提供相应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郑晓龙律师 郑晓龙律师
    1102次播放 2022.06.07
  • 民间借款能起诉吗 01:51

    民间借款能起诉吗

    民间借款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者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 首先,要明确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被告完整的身份信息和住址;最后,起诉时,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等材料,民事起诉状要包括原、被告完整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郑晓龙律师 郑晓龙律师
    702次播放 2022.06.07

债权债务 · 视听排行

最新法律知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