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全部分类

经营管理法律视频

  • 法定代表人卸任一定要签的一个免责协议 00:40

    法定代表人卸任一定要签的一个免责协议

    法定代表人卸任必须签卸任免责协议,明确工商变更完成后,任职期间非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债务、处罚、诉讼均由公司与新法人承担;卸任后公司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同时约定配合注销登记、追责赔偿、违约条款,签字盖章并留存,才能最大程度隔离后续风险。

    戴芬芳律师 戴芬芳律师
    605次播放 2026.03.26
  • 当法人是不是什么事情都得抗 00:37

    当法人是不是什么事情都得抗

    当法人并非什么事都要自己扛,关键看责任性质。民事上多由公司财产承担,法人一般不直接背债;但刑事、重大违规、失信限高等,法人往往首当其冲,需承担法律责任甚至风险。担任前要明晰权责,避免盲目挂名。

    戴芬芳律师 戴芬芳律师
    1470次播放 2026.03.26
  • 协议股东该怎么主张权利 00:54

    协议股东该怎么主张权利

    协议股东维权要先固定证据、按协议行权,再走法律程序。先保管好股东协议、出资凭证、分红记录、沟通记录,书面要求行使知情权、查阅财务账册、参与股东会。被拒绝或权益受损时,可起诉确认股东资格、要求分配利润、撤销违法决议;涉及代持的,可请求显名登记或追究代持人违约责任,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股权被转移。

    戴芬芳律师 戴芬芳律师
    827次播放 2026.03.26
  • 大股东专横又霸道,小股东要如何退股 00:52

    大股东专横又霸道,小股东要如何退股

    大股东滥用控制权、损害小股东利益时,小股东可依法退股。可先对外或对内转让股权;符合法定情形的,有权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股权回购之诉;公司陷入僵局的,持股 10% 以上股东可申请司法解散退出。

    戴芬芳律师 戴芬芳律师
    776次播放 2026.03.23
  • 小股东查账被拒,新公司法增强股东知情权 00:58

    小股东查账被拒,新公司法增强股东知情权

    小股东查账遭公司拒绝,可依据 ** 新《公司法》** 维权。新法显著扩大股东知情权范围,明确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与会计凭证,实现穿透式监督。股东书面申请并说明正当目的后,公司无理拒绝的,股东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强制行使查账权。

    戴芬芳律师 戴芬芳律师
    735次播放 2026.03.23
  • 隐名股东认定股东资格有哪些规定 00:59

    隐名股东认定股东资格有哪些规定

    隐名股东在请求认定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刘婉芬律师 刘婉芬律师
    1129次播放 2022.06.15
  • 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00:59

    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刘婉芬律师 刘婉芬律师
    940次播放 2022.06.15
  • 股东分红的条件是什么 01:51

    股东分红的条件是什么

    股东在投资公司的时候都是希望能够获得相应的回报,一般股东都会希望公司能够给自己一定的分红。 想要拥有股东的分红,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条件,并不是股东提出要分红,公司就马上要给分红。 股东分红的基本条件: 只要企业的收益大于支出,也就是盈利,股东便可以分红,这是基本条件。 另外,还有一个是事先约定,有的企业为了发展需要或者对于股东回本诉求,也有约定了3年没有现金分红的情况。 还有的企业,以股票增发的形式分红来替代现金分红。 根据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提出要分红的条件,需要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等来确定,如果公司本身是亏损的状态,在这时候根本就不可能要分红。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340次播放 2022.06.09
  •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02:22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在《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是散见于各个条文之中。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股东权利归纳如下: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股东在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内拥有了表决权,也就相应的拥有了对董事、监事的任免权,以及体现在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如公司资本的增减、公司的合并分立等。 (2).查阅权: 股东要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其前提是要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按照《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按照公司资本维持原则,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获得股权后,法律禁止股东抽逃出资。 (5).红利的分配权: 红利的分配权也是股东的核心权利。 作为投资者向公司出资的主要目的是得到收益。 (6).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股东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总是相对的,股东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1).股东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缴纳认购的出资额。 (3).资本的充实责任。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762次播放 2022.06.09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