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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经股东允许可以私自设立分公司吗 00:40

    未经股东允许可以私自设立分公司吗

    不可以私自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表决程序进行表决通过后才能设立,私自设立分公司是违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是无法单方面决定设立分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刘婉芬律师 刘婉芬律师
    864次播放 2021.10.14
  • 经营过程中法人欠债股东受影响吗 00:51

    经营过程中法人欠债股东受影响吗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法人欠债股东不会受影响,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 公司担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偿还,而股东由于已缴纳出资,相应财产已转变为公司财产,股东对公司债务就无需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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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1次播放 2021.10.14
  • 公司有哪些分类 01:08

    公司有哪些分类

    公司可分为四类: 1、无限公司,即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即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一定人数的股东(2人以上50人以下)组成。 3、两合公司,即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即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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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4次播放 2021.10.14
  • 分公司设立流程 00:53

    分公司设立流程

    分公司注册流程: 1、名称核定,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刻章凭工商局签发的函件刻公司公章。 3、工商登记注册。 4、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5、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6、税务登记证(地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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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3次播放 2021.10.14
  • 公司不注销有哪些后果 00:49

    公司不注销有哪些后果

    公司未依法办理注销的后果有: 1、公司不去办理注销手续,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列入工商局的监控黑名单,三年内无法再注册公司。 2、没有依法组织清算,办理注销手续,债权人可以起诉股东,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可能会遭到税务罚款,股东被列入税务黑名单。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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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8次播放 2021.10.14
  • 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合同是否生效 00:37

    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合同是否生效

    不生效。股权质押合同未到工商局登记备案的,质权未设立。 质权未设立,实则就是股权质押合同无效,或者说股权质押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了,质押权人不能对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屈泉芳律师 屈泉芳律师
    715次播放 2021.10.14
  • 什么叫做非营利法人 00:34

    什么叫做非营利法人

    是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屈泉芳律师 屈泉芳律师
    803次播放 2021.10.13
  • 董事长具有哪些职责 01:02

    董事长具有哪些职责

    董事长其职责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具体有: 1、组织实施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和规定;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3、建立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和改进; 4、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5、负责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6、负责倡导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屈泉芳律师 屈泉芳律师
    916次播放 2021.10.12
  • 董事长的职责具体是哪些 01:02

    董事长的职责具体是哪些

    董事长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具体有: 1、组织实施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和规定;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3、建立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和改进; 4、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5、负责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6、负责倡导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 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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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次播放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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