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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法律视频

  • 解除合同违约责任谁承担 01:58

    解除合同违约责任谁承担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而《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在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此等违约责任并不因合同的解除而归于消灭。实务中在对合同条款的设置中经常援引这一句话:此等条款并不因合同的解除而消灭,正是保留了合同部分条款的始终有效性。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六条 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龙莎律师 龙莎律师
    794次播放 2021.03.31
  • 合同未履行能起诉吗 01:26

    合同未履行能起诉吗

    合同未履行是可以起诉合同无效的。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只要合同满足以上的情形之一,即使合同还未开始履行,我们也可以起诉要求认定合同无效。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徐昌兴律师 徐昌兴律师
    1301次播放 2021.03.30
  • 合同履行期间能起诉么 01:38

    合同履行期间能起诉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生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间,是否能起诉,这要视具体情况而论。如果合同具有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那权利人是可以在履行期间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如果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即便是在合同履行期间均随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没有出现无效、可撤销、可变更情形的,那么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的合同在履行期间是不能起诉的,即便起诉了也会被法院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徐昌兴律师 徐昌兴律师
    1305次播放 2021.03.30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能撤销不 01:40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能撤销不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无偿合同。赠与人在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附义务。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赠与附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但,赠与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如果赠与的财产有瑕疵,则赠与人会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如果故意不告知受赠人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徐昌兴律师 徐昌兴律师
    591次播放 2021.03.30
  • 合同未约定能主张违约金吗 01:45

    合同未约定能主张违约金吗

    违约金是基于违约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以表现为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是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因此,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守约方也可以主张违约金的。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之规定,违约金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违反金钱给付义务,因迟延支付,可以追究违约方的占用自己的利息损失,资金利息可以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肖建华律师 肖建华律师
    1446次播放 2021.03.30
  • 预付款能作为违约金吗 02:10

    预付款能作为违约金吗

    不可以,预付款没有惩罚性质,不能作为违约金。 收受方违约、拒绝履行、无法履行合同,或者撤销、解除合同并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主债的情形下,应当退还预付款。 预付款的特点: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 1、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2、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 而违约金有惩罚性质,《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对方违约时,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龙莎律师 龙莎律师
    926次播放 2021.03.30
  • 什么情况能不退定金 01:34

    什么情况能不退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有若干种类的区分,如: 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 违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则收受定金的一方得没收其定金而不予返还;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解约定金,这种情况下交付定金的一方得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亦得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龙莎律师 龙莎律师
    1450次播放 2021.03.30
  • 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02:29

    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是为了合同当事人能够更好的履行合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因此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也对此作了规定。 一、《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第27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28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29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龙莎律师 龙莎律师
    1472次播放 2021.03.29
  • 怎么写合同违约金条款 01:28

    怎么写合同违约金条款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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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4次播放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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