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保障精选解答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时间:2025.01.2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保障 阅读:1118人
律师解析: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三、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将使用童工列为非法用工,并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阅读:1118次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 更多>>
  • 严禁使用童工规定 阅读:815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我国法律禁止录用童工工作,那么严禁使用童工规定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国务院《...... 更多>>
李阳律师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