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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该怎么维权

时间:2025.02.13 标签: 劳动纠纷 社保纠纷 阅读:930人
律师解析:
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其赔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
同时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社保经办单位或者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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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帆律师

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

李之帆,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在执业过程中形成了听取当事人陈述耐心细致、法律分析全面精准的执业特点。成功代理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贷纠纷、离婚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人事损害纠纷、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等案件,为当事人成功维权,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守律师执业道德,定价合适合理,不收取额外费用,反对脱离实践而空谈理论;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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