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旧伤曾在原单位认定为
工伤,于新单位复发时,需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之前工伤导致,才可按规定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如治疗费用符合标准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若旧病复发与之前工伤无因果关系,仅是普通旧病在新单位发作,不能按
工伤待遇处理,应按新单位医疗保障及规定处理。
总之,享受工伤待遇关键在于复发与旧工伤的因果关系及鉴定委员会的确认。
案情回顾:小朱曾在原单位工作时受工伤,后跳槽到新单位。工作中其旧伤复发,小朱认为应享受工伤待遇,向新单位提出申请。但新单位认为需确认此次旧伤复发与之前工伤有因果关系,且要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才能按工伤待遇处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旧伤在原单位已认定为工伤,在新单位旧伤复发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因之前工伤导致,那么小朱可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若此次旧伤复发并非之前工伤导致,只是普通旧病在新单位发作,一般不能按工伤待遇处理,只能按普通疾病,依据新单位的医疗保障和相关规定来处理。关键在于旧病复发是否与之前认定的工伤有因果关系且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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