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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孕妇赔偿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5.07.2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保障 阅读:1459人
律师解析:
1.依据法律,单位不能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
2.若单位违法解除与孕妇的合同,孕妇可要求继续履行,单位应照办;
若孕妇不要求或合同无法履行,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3.孕妇享有产假权益,产假期间能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等福利。

案情回顾:

小胡是一名怀孕女职工,在某单位工作两年。单位得知其怀孕后,以小胡可能无法正常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并降低了她的工资。小胡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但单位拒绝。小胡遂与单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该单位在小胡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并降低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2、小胡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小胡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小胡工作两年,经济补偿应按两个月工资计算,赔偿金则为四个月工资。同时,小胡享有产假等权益,产假期间应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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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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