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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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有权在试用期不符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渎职谋私导致重大损失、兼职严重影响本职、触犯劳动合同法失效或涉及刑事责任时解除劳动合同。但若遇员工疾病或伤愈无法胜任原岗位、长期无法达标经培训调整仍无改善、工作环境剧变致合同无效等情形,需提前三十天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后方可解除,双方需协商解决工作安排问题。

签订免责协议需确保以下关键要素:一是协议各方需对条款有完全自主决定的权利;二是基于平等自愿原则,协议的达成必须体现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三是协议内容不得触犯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维护合法性和有效性。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依法终止与劳动者的关系:未满足录用标准;严重违规制度;职业道德败坏致重大损失;兼职严重影响本职;欺诈或利用困境订约;承担刑事责任。除上述情况,试用期内解聘受限。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员工补偿: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