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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加班费不给怎么办

时间:2025.07.24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433人
律师解析:
1.先和用人单位协商,指出应依法付加班费,留存协商记录。
2.协商不成,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要加付赔偿金
3.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加班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结果不满,除特殊情况,可在规定时间起诉,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和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经常加班但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小朱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依法支付加班费并留存了协商记录,然而协商无果。于是小朱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但用人单位逾期仍未支付。小朱又收集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加班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他对仲裁结果不服,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费。小朱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是合理合法的维权行为。
2、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应加付赔偿金。小朱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的做法符合法律程序。
3、小朱收集加班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起诉,均是在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范围内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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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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