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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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有哪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首先是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了两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再行续签劳动合同;其次是劳动者必须在该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已经达到整整十年以上;再次,如果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并重新制定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已经达到十周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不满十年;最后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除了上述三种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所需条件有哪些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署,其具体标准参照如下几个方面:首要的要求是在友好协商基础上达成共同意愿,这样才能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探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满足的具体条件包括,劳动者需在用人单位连续服务满十个自然年度,依法依规形成良好的工龄记录;此外,劳动者还应具备在同一用人单位已经连续签署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该项条件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最后,若用人单位未能在一个全新的年度开始之前及时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样也会导致法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动生成,这也是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重要手段。

雇主和员工在充分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可达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遵循《劳动合同法》的公平、公正原则,只要双方协商未采用不正当手段,并符合法律规定,即可订立。特定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或同意续签,也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需满足以下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同意,遵循平等互惠、协商一致原则,且过程中无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如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或满足特定条件等;劳动者提出或同意延长劳动合同期限。一旦签订,形成稳定劳动关系,除非法定解除条件或双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可单方面解除。因此,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