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期和
工伤通常不冲突。
医疗期是职工因病或非
因工负伤治疗,单位不能
解除合同的期限;
工伤是工作中受的伤。
2.工伤职工有
停工留薪期,期间
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一般不超12个月。
职工有非因工疾病,也能有医疗期。
3.若职工工伤和非因工患病同时存在,停工留薪期和医疗期可并行,按不同规定算待遇。
单位要保障职工权益,不能随意解约。
案情回顾:小何是一名公司员工,在工作中不幸遭遇工伤,进入停工留薪期。然而祸不单行,他又患上了非因工负伤的疾病,需要治
病休息。公司认为小何既处于
工伤停工留薪期又要休医疗期,影响工作,想解除与小何的
劳动合同。小何则认为自己应同时享有停工留薪期和医疗期的权益,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医疗期是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工伤是
劳动者在工作中或相关活动中因执行职务受到的伤害,二者一般不冲突。
2、职工受工伤后有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职工非因工负伤也可依法享有医疗期。若同时面临工伤和患病非因工负伤,停工留薪期和医疗期可并行,各自按规定计算和享受待遇。所以该公司不能随意解除与小何的劳动合同,应保障小何在这两个期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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