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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离职怎么补偿公司

时间:2025.07.1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919人
律师解析:
1.正常离职:
通常员工正常离职,无需补偿公司。
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合同,或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合法解除且无补偿责任。
2.特殊情形:
若违反服务期约定,公司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未满服务期离职,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数额不超培训费用及未履行服务期分摊费用。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同样要付违约金。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然而,小朱在服务期未满时便打算离职,公司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自己正常离职无需补偿公司,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员工正常离职确实无需补偿公司,如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属于合法解除,不承担补偿责任。但本案中小朱的情况不属于此类正常离职情形。
2、小朱违反了服务期约定,公司为其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根据法律规定,小朱应按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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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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