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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到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能辞职吗

时间:2025.07.1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180人
律师解析:
1.劳动者劳动合同未到期时一般能辞职
按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或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能解除合同,这是法定权利。
2.若违反服务期约定辞职,得按约定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能超单位提供的培训费,且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费用。
3.辞职要依法按程序进行,有服务期约定的需考虑违约金。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尚未到期。小朱因个人发展想辞职,该单位曾为小朱提供过专业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小朱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便提出离职,单位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自己有辞职权利不应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也可解除,这是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小朱有辞职的权利,但应依法按程序进行。
2、由于单位为小朱提供了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小朱违反服务期约定辞职,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单位要求小朱支付的违约金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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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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