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通常由派遣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责任。
申请工伤认定,要向派遣单位所在地
社保行政部门提出。
2.若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因
工伤赔偿产生
劳动争议,由劳动
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
管辖。
3.双方分别向两地
仲裁委
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可保障
劳动者权益,方便其参与仲裁。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时不幸发生工伤。派遣单位认为应由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用工单位则觉得该由派遣单位负责。双方为此僵持不下。小朱申请
工伤认定,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于应向哪个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也有不同意见。之后,小朱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所在地不同,双方对于由哪个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管辖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一般由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所以本案中派遣单位应承担小朱的工伤保险责任。
2、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向派遣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3、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若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就工伤赔偿等发生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保障小朱作为劳动者的权益,便于其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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