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争议调解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1.申请: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既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也能以口头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2.审查受理:
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仔细审查该争议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若符合,便会指定专业的调解员负责此案件。
3.了解情况:
调解员会通过与双方沟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充分了解争议的来龙去脉,分清是非责任。
4.组织调解:
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积极宣传相关法律
法规,营造平等协商的氛围。
同时,调解员要保持公正中立,根据了解到的情况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
5.达成协议:
若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需制作详细的
调解协议书。
协议书会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然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员署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
该协议书具有合同性质,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调解不成:
若调解未能成功,调解员会做好详细记录,并制作调解意见书,说明调解情况,同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
申请仲裁。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在某公司工作期间产生
劳动争议。小朱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小丽口头申请。调解委员会审查后受理了该争议,指定小胡为调解员。小胡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中提出了调解方案,但小朱认为方案对自己不利,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此劳动争议调解程序符合规定,当事人一方书面、一方口头提出申请,调解委员会审查受理后指定调解员。调解员了解情况组织调解并提出方案,履行了职责。
2、因双方未达成协议,调解委员会应做好记录,制作调解意见书,说明情况,并告知小朱和小丽可依法申请仲裁,以保障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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