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法定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期间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民事财产侵权纠纷诉讼费标准:10,000元以下50元;10,000-100,000元按比例计算;100,000元以上分段累计,100-200万按2%递减至0.5%,超200万按0.1%计算。费用随金额递增而递减。

合同纠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一般在起诉时,如果不涉及财产保全等申请,只需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有详细的收费标准,一般在法院立案庭公示。当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时,虽然起诉人必须提前支付诉讼费用,但这些费用最终不必由起诉人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追诉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权利人申请批准。因此,及时维权至关重要,以免丧失法律保障。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一般应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双方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原告的住所地一般不是首选的起诉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