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层层转包
合同无效,工人受伤
赔偿有法可依。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
承包单位违规转包,其招用的
劳动者因
工伤亡,由该承包单位担责。
2.工人先认定工伤,再做
劳动能力鉴定。
若承包单位已缴
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保险基金出;
未缴,则全由承包单位赔。
3.若工人自身有过错,承包单位
赔偿责任可能适当减轻。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的承包单位将业务层层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小胡,小胡招用了小丽进行承包业务相关工作。一次工作中,小丽不幸受伤。承包单位认为业务已转包,不应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而小丽则要求承包单位承担赔偿。双方就赔偿
责任主体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将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伤亡的,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所以本案中应由承包单位承担责任。
2、小丽可先进行
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若承包单位为小丽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全部赔偿由承包单位承担。若小丽自身存在过错,可能会适当减轻承包单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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