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停工留薪期时长要结合
工伤者伤情确定。
一般由单位根据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按当地《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定,通常不超12个月。
2.伤情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经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12个月。
3.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十级
工伤停工留薪期以医疗机构意见和鉴定结果为准。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
工伤十级。
所在单位依据当地劳动和卫生部门制定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结合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确定小朱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
但小朱认为自己伤情严重,6个月不够,要求延长。
单位则认为按规定一般不超12个月,小朱情况无需延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停工留薪期时长需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确定,一般依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由单位按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定,通常不超12个月,本案单位最初确定6个月是有依据的。
2、若伤情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小朱若认为需延长,应通过此程序,而不能自行要求延长。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若小朱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最终小朱具体的停工留薪期,要以医疗机构意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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